【导语】:近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详见正文。
台州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已过户)、购房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
提取限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以购房增值税发票载明的成交金额认定。二手房已评估的,以购房增值税发票中的成交金额、二手房评估价值相比较低者为准。
申请时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前办理。
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自购房之日起36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一套住房1年内限提取1次。购房时间超过36个月的,不再提取。其中,购房时间以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台州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入口,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各情形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查询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办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