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婴幼儿2-3岁期间,对二孩家庭每月发放 500 元托育服务补助、三孩家庭每月发放800元托育服务补助。
台州黄岩区托育服务补助政策最新
七、在婴幼儿2-3岁期间,对二孩家庭每月发放 500 元托育服务补助、三孩家庭每月发放800元托育服务补助。(生育政策第八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一)政策对象:符合《黄岩区生育支持措施二十条(试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且在托幼儿月龄在24月-36月期间。
(二)办理程序:婴幼儿家庭向二孩、三孩父亲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如父亲未落户黄岩,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就读托育机构复核,乡镇(街道)公示后上报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公示并每年集中办理发放。(乡镇<街道>在审核时需由本辖区派出所复核申请人所有孩子户籍登记情况。)
(三)申请材料:1.《黄岩区生育支持补助申请表》(附件3);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生育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6.托育机构保育费收费凭证,如有退费的,必须如实附上退费凭证或其他退费资料;7.《黄岩区保教保育费补贴审核表》(附件2);8.婴幼儿入园体检资料。
托育机构负责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按照《黄岩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促共富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视情节相应减少、暂停或扣回奖补资金并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放方式: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幼儿入托后向托育机构提交《黄岩区保教保育费补贴审核表》,由托育机构做好记录。幼儿结束入托后向乡镇(街道)提交申请,按实际月份给予补助,托育补助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规定:该补助仅指保育费,不包括餐费、校服、保险等费用。根据保育费缴纳情况给予补助,若该月份缴纳的保育费未满一个月,但达到或超过半月的按1个月予以补贴,未满半月的不予以补助(与普惠托育机构运营生均补助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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