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台州温岭积分入学的申请对象是在温岭连续居住、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台州温岭积分管理申请对象
在温岭连续居住、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口,享有不同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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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按学额情况纳入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
(二)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3)按照《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时间
2月8日至5月30日。
(四)申请地点
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
(五)入学指标
市教育局拟定当年入学指标数,同时在温岭市教育信息网向全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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