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随迁子女的积分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1日—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地点为居住证所属镇(街道)的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
路桥随迁子女学校报名方法
一、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申请在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2.已纳入路桥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
3.监护人一方在申请入学前需在路桥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6个月(截止2022年8月31日)。
二、入学材料
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时应提供(上传到报名平台)以下材料:
2.家庭户口簿和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积分较高一人的积分信息(由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提供,个人无须出具);
4.监护人一方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的凭证(家长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APP”申请“社保证明打印”服务,生成参保证明PDF电子文档);
5.申请在初中学校就学的,须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三、招生流程
1.受理积分申请
随迁子女的积分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1日—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地点为居住证所属镇(街道)的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核定评分完成后,对流动人口积分情况进行排序,并将积分和排序结果在路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6月13日前,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向教育局提供积分申请名单及积分信息。
2.公布积分入学招生学额
区教育局根据各镇(街道)中小学阳光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随迁子女按积分入学的学额(仅限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并在6月18日前在路桥区人民政府(教育局)网站统一公布全区按积分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名单与学额数。
3.招生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6:00—7月5日22:00(具体流程将以报名指南形式另发)。
(2)报名办法: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的路桥区义务教育报名入口,选择相应镇(街道)内的一所具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报名,向两所或两所以上公办学校重复报名的取消当年公办学校积分入学资格。
(3)录取:学校根据学额数,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若总积分相同,基础积分高者优先;基础基分也相同,本区连续居住登记时间长者优先。积分入学录取学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对于报名后放弃入学的不再补招。
在公办学校录取完毕后,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就近向民办随迁子女学校预报名,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在核定学额内依据积分优先原则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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