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台州房票补贴申领指南包括申请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详见正文。
台州房票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本细则所述对象,指2023年3月31日(含)之后引进或认定的各类人才。其中《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人才以文件确定的引进时间或获得荣誉时间为准。其它人才除特别指出外,均以在台州首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2.“补贴对象和标准”中所述年龄指房票申领对象在台州首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的年龄。
3.第一类人才中的创新人才需全职在台工作(在台州缴纳社保或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创业人才申请需在首次绩效评估通过满一年后,如未在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个人在台纳税记录。以上人才申请时需满足人才称号已正式发文,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劳动或聘用合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的,需作出在台工作5年以上工作承诺)的条件
4.第二、三、四、五、六、七类人才申请房票,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在3年以上的,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连续在台工作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
5.第八类人才申请房票,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在3年以上的,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连续在台工作并缴纳社保满2年。其所购住房为在台首套商品住房。首套商品住房指申请人、配偶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房票时在台州全市范围内名下无房且之前无商品住房交易记录
6.申请房票前已购置商品住房的,人才需在购房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且已开始缴纳社保,其中第一类高层次创业人才如未在台缴纳社保的,需已正式开始在台缴纳个税。
7.需自购房之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时起算,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起算)两年内申请房票补贴,兑现金额不超过首付款和已还贷金额。
8.申请人及配偶应未享受我市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9.高层次人才申领房票前已购房的,自购房之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时起算,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起算)到房票发放前已发放的生活补贴需予以扣减。
10.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引进的各类人才,补贴范围、补贴额度和比例按照原政策执行
二、申请材料
1.《台州市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含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信息)、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层次的证明;学历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技能类人才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属创业人才的,还需提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明);
5.在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创业人才未在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个人在台纳税记录);第三类至第七类人才提供在台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第八类人才提供在台连续缴纳2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6.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证明;
7.首套商品住房证明(第八类人才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登录“浙里办-台州人才在线”,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审核。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人才资格审核。同级建设部门核查住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核查人才类别层次、劳动合同签订、人才到岗等情况,如有异议,提交人才房票联审会议进行联审。
3.确认及公示。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确认房票补贴资格和补贴额度,并公示5个工作日。
4.核发。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地建设部门向补贴对象核发《台州市人才购房房票凭证》
四、补贴对象及标准
第一类:《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房票补贴;“一事一议”的顶尖人才房票补贴在协议中明确。领军、高端、特优、高级人才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房票补贴。
第二类:新引进地市级以上名校长、三级医院院长担任我市学校、三级医院主要负责人(非项目合作模式),新引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知名专家担任我市高校二级学院院长,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房票补贴。
第三类:博士后出站后留台(在台企事业单位担任博士后出站后留台的,以其出站时间为准)工作,出站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房票补贴。
第四类: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创业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40万元房票补贴。
第五类:本土培养的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的博士,5年内(以其学位证书取得之日起算)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40万元房票补贴。
第六类: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创业的45周岁以下正高专技人才(特级技师)、副高专技人才(高级技师),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房票补贴。
第七类: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创业的毕业五年内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房票补贴
第八类:首次新引进到我市非公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毕业五年内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其他高校本科(技师)和全日制专科(高级工)毕业生,10年内在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 万元的房票补贴
五、办理地点
台州市府大道1430号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六、咨询电话
市本级:0576-88582118
椒江区:0576-88830559
黄岩区:0576-84086286
路桥区:0576-82513982:0576-82520801
临海市:0576-85127051
温岭市:0576-81608737(高校毕业生);0576-86127160(高层次人才)
玉环市:0576-80735663
天台县:0576-83812360
三门县:0576-83361715
仙居县:0576-87779383
七、线上办理入口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