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解决台州市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的临时住房问题,充分发挥台州国际人才公寓(西地块)的积极作用,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决定开展台州国际人才公寓(西地块)3号楼租赁资格申请及审核工作,现将申请受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请对象和条件
市级单位、台州湾新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具体对象为:(一)市级单位、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为《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特优以上人才。(二)台州湾新区为《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高级以上人才。(三)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高端以上人才。其中室内面积211平方米的E户型房源优先提供《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领军以上人才入住。
申请人须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年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没有个人房产,且没有享受过房改、经济适用房政策以及人才购房(房票)补助资金。申请人在台州市区范围内不得重复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只能申请一套。其中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申请人的条件区域范围扩大至临海市范围。
申请人根据所属区域范围,其中创新人才需在台州市区、临海市缴纳社保(或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创业人才需在台州市区、临海市缴纳社保(或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在台州市区、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在岗工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可获台州人才公寓申请最新消息、申请指南+材料+条件+地点、电子版申请表格下载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