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台州,临时救助申请流程是怎样呢?台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申请流程
困难家庭或个人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一般在 4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居住地的村(社区)张榜公示 7 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提出异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核实,并在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对申请救助金额较小的临时救助(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县(市、区)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但应当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
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管理审批机关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临时救助的紧急程序:
因紧急情况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先行救助,确保救助措施在 24 小时内到位,同时告知县(市、区)民政部门。
待紧急情况解除后,补办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救助:
(一)拒绝授权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
(二)不配合管理审批机关调查,不说明致困原因的;
(三)隐瞒家庭或个人真实财产、收入以及其他受助情况等,提供虚假证明的;
(四)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
(五)市、县(市、区)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