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优化调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的通知》于近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申请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新引进出站留台博士后、全日制博士出具已申领的人才购房房票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联系书;
(二)四星、五星“台州技工”和浙江工匠出具相关部门出具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联系书;
(三)在职博士、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出具学历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技师和高级工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及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有关政策明确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