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三门县城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来啦!禁售禁放区域和禁燃禁放时间等信息见正文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减少噪声和空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继续做好我县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通告如下:
01、禁售禁放区域
海游街道全域、上枫坑村、下枫坑村及枫坑工业园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02、禁燃禁放时间
禁放区域全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03、法律责任
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烟花爆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非法储销等违法行为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除依法依规处罚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举报电话:110
三门县人民政府
来源:掌上三门
https://mp.weixin.qq.com/s/KM8wu4seN7sXmRjAWHiJqw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爆竹】,可获台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各市区县2026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燃放时间、禁燃范围等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