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马上又要到了过年的时候在辞旧迎新、欢度佳节的同时不少人关心节日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详见正文。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防控噪音污染,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售禁放区域
海游街道全域、上枫坑村、下枫坑村及枫坑工业园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燃禁放时间
自2025年1月1起,全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烟花爆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非法储销等违法行为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除依法依规处罚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违规购买、不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爆竹】,可获台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各市区县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燃放时间、禁燃范围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