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台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台州市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起
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2187元/月
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1962元/月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①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④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被辞退属于上述情形中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或“劳动者无过错解除”,因此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但需强调的是,主动辞职、因严重过失被辞退等个人原因导致的离职,均不符合申领条件。
领取时长
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①不满一年,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②一年以上不足五年: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③五年以上: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和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