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当场受理,并现场采集指纹、相片和签字。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
3、审核审批。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核查相关管理信息库,核实有无法定不准出境等情形,审查有报警事件的转调查。
4、制证签发。再次核查相关管理信息库,通过核查的制作签发出入境证件,不通过的退回审核审批环节。
5、送达。EMS工作人员省内2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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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1、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二楼C11-C14窗口
2、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江城南路88号)出入境窗口(二楼C区5-10号窗)
3、黄岩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2楼东面出入境2、3、4号窗口
4、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B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298号)一楼1-2号窗
5、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凯歌路6号)三楼出入境33-40号窗口
6、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三楼E区公安(一窗通办)E4-E8、E22-E26
7、玉环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43-47号窗口
8、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元东街99号)1楼B区综合窗口B09—B13
9、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仙居县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886号(县政府办事大厅))一楼公安出入境3-6号窗口
10、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一层公安综合窗口50号至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