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买卖双方经协商协定,达成房屋转让交易的双方。
办理材料
双方需同携带材料:
1、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校对);
2、房产证(共有证)原件;
3、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4、《房地产买卖合同》。
各方需携带的材料:
卖方: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契证;
4、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
买房:
1、身份证;
2、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5、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办理流程
1、二手房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2、买卖双方和中介凭购房合同到指定银行任一网点填写申请协议,明确交易流程和房款放款时间。
3、买家把钱划入银行专用账户内,银行出具收款单据。银行再与中介定期对账。
4、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5、交易过户手续办理后,买卖双方按约定到银行申请放款。
办理费用
登记费用: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工本费),共有权证20元。
办理地点
台州市椒江区房地产管理局
电话:0576-8836506
地址:椒江区江城南路108号
台州市三门县房地产管理处
电话:0576-3335724
地址:三门县体育场路
台州市仙居县房地产管理处
电话:0576-7756911
址:仙居县穿城北路
台州市平桥房地产管理所
电话:0576-3661827
地址:天台县平桥镇思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