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有关材料,城镇低收入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见正文
台州椒江区公租房申请材料清单一览表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离婚夫妻负责抚养子女一方需提供抚养权证明,烈属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病残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按民政部门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家庭收入状况证明:需提供由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未取得上述认定证明的,需按区城镇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规定提供家庭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三)家庭现有房产状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现有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拆迁房屋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已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需提供货币补贴证明,在农村批地建房的需提供农村房产证明,承租公有住房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已转让、析产、赠与、拍卖、没收等房产的需提供相关协议或证明。同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情况证明,属集体户口的由单位出具有无分房证明,配偶户口属外地城镇户口的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房产情况证明;
(四)所有子女的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子女的须提供无子女的声明书。
二、城镇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二)申请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三)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查询证明;
(四)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五)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住房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批地建房证明;
(六)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二)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查询证明,中、高级专业技能证书证明;
(三)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四)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五)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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