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路桥区2025年流动人口积分受理工作于2025年3月1日开始5月31日结束,详细的流程见正文。
2025台州路桥积分入学最新消息
路桥区2025年流动人口积分受理工作
受理时间:2025年3月1日开始5月31日结束
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
1.申请人持有路桥公安分局签发(签注)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
2.截至2025年8月31日,申请人在路桥区连续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上。
流程: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可向办理居住证所属镇(街道)的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制管理申请。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当场发放《路桥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申请表》,指导申请人填写表格。
第十二条 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提交下列材料,填写《路桥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申请表》至受理申请的积分受理窗口。
1.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
2.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以学历证书为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以学历证书和学信网电子档案为准;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提供代表(委员)证;
4.共青团员提供团员证,退伍、转业军人提供退伍证,中共党员提供党组织关系已转入台州市书面承诺;
5.有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相关的纸质证书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证书;
6.参加社保的,提供已参保书面承诺;
7.拥有自有居住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
8.有科技立项、成果获奖、专利授权的,提供相关的文件、合同、证书等;
9.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提供献血、捐献证书或造血干细胞采样入库成功、初筛成功、高分辨成功、捐献成功等书面承诺;
10.参加本区志愿服务的,提供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书面承诺;
11.表彰奖励的,提供荣誉证书;
12.个人投资的,提供营业执照;
13.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登录国家税务局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通过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菜单打印);
14.其它相关证件资料。
第十三条 各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确认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备后,将相关信息及时输入流动人口积分申请系统。同时,建立申请人的积分管理档案。对于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足的材料。
第十四条 各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登记受理流动人口申请积分相关材料后,通过积分系统递交给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材料核查,而后汇总至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进行核定评分。
第十五条 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核定评分完成后,对流动人口积分情况进行排序,并将积分和排序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流动人口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经核查后,重新公示结果,不再接受复议。
第十六条 申请人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可向所在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已提交的材料可不再提供。经审核属实的,调整积分值。
第十七条 积分有效期为申请当年使用,超过期限申请待遇的,需要向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复核。
具体流程详见路桥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路政办发〔2019〕47号,网址:http://www.luqiao.gov.cn/art/2019/11/8/art_1229486965_1389165.html)。
注意:目前,路桥区流动人口积分主要应用于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立学校(限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
受理地点
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
积分增加三个加分项目
1.“台州技工”:一星“台州技工”为10分,二星“台州技工”为20分,三星“台州技工”为30分,四星“台州技工”为45分,五星“台州技工”为60分。此加分项按最高星级积分计算,不累加计分。可申请积分60分。
2.路桥区新商贸人才:可申请积分60分。
3.路桥区“个转企”企业股东(投资人、合伙人):可申请积分20分。